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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8月11日 星期四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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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万宁市地方税务局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万宁地税公〔2016〕1号

  海南师院东沃选钛厂:

  我局经采取上门送达、留置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将税务文书送达你公司,并且无法联系你公司相关人员,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我局采取公告的方式向你公司送达《海南省万宁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万地税二分局限缴〔2016〕601号)。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海南省万宁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7月20日   

  附件:1.《海南省万宁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万地税二分局限缴〔2016〕601号);

  2.《海南师院东沃选钛厂土地使用权转让相关税款计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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