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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保障性住房项目用地前期工作方案》的通知(琼中府办【2015】29号)精神,县政府决定征收位于县进修学校南侧围墙至大发园一带土地,用于2015年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用地。目前地面青苗已清点完成,但在该用地范围内仍有4座土坟无人认领,为加快项目建设步伐,请该范围内的坟主见到公告后速与营根镇政府征地组联系,如有知情者也可转告坟主或告之征地组。2016年9月20日前无人认领的土坟,征地组将依法迁置县公益性公墓安葬。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898-86222291(办) 联 系 人:陈主任 营根镇人民政府 2016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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