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指出,结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发挥农村危房改造示范带动作用,各市县全面推动农房报建和风貌管控工作,建设绿色农房、绿色村庄。
《方案》要求,重点抓好市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贫困线1.5倍农户的危房改造补助工作。指导市县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补助对象的认定程序,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加强社会监督。
合理确定补助标准。指导市县整合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扶贫资金、地震安居工程资金、贫困残疾人扶助资金等,根据不同需求不同情况,合理确定不同对象的补助标准,严格抓好市县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市县补助资金的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