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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13市县已发
新不动产权证
  本报海口9月13日讯 (记者邵长春 通讯员尹建军)记者从今天下午召开的海南省国土资源厅2016年秋季新闻媒体座谈会上了解到,今年以来,该厅紧紧围绕“年底前各市县全面停旧证、发新证,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基层扎实落地”的目标,全力牵头推进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目前,海口、三亚、儋州、琼海、五指山、东方、屯昌、澄迈、临高、白沙、保亭、琼中、万宁等13个市县已发放新的不动产权证,全省发新证市县比例达到68%(按国土资源部发新证市县区统计口径比例达到78%)。截至9月9日,全省共颁发证书15758本、不动产登记证明9622份。

  据了解,全省18个市县(除三沙市外)不动产登记机构全面完成挂牌工作,基本完成人员划转工作和机构组建工作。海口、三亚、儋州、琼海等15个市县已设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服务窗口。海口、三亚、澄迈移交了房产登记资料,并完成了部分数据整合建库。海口、三亚、儋州、琼海等13个市县完成了业务流程整合优化。

  据省国土厅地籍管理处负责人介绍,为了更好地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我省将三亚、琼海、临高、白沙四个市县确定为发证示范市县,积极部署推进不动产登记发证试点工作。除三亚市于2015年先行发证外,琼海、临高、白沙等3个发证示范市县均如期在4月底前停旧发新,为其他市县提供了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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