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庭庭长何艳介绍,在2011年1月至2015年2月期间,该团伙制造了17起案件,其中5名被告人先后盗窃作案15起,偷盗耕牛14头,汽车7部,另1名被告人还参与轮奸2次,涉及幼女。
据悉,开庭第一天,犯盗窃罪的5名被告人对部分犯罪事实当庭翻供,拒不认罪,令原计划一天结束的庭审进行了两天。庭后,法官与合议庭经过多次合议,对公诉机关提起的18起犯罪事实,认定了17起。根据被告人犯罪情节轻重及其悔罪立功表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法院于9月2日一审公开宣判这起案件。其中被告人罗某皇犯强奸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5万元;其余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12年7个月不等,并剥夺相应政治权利和处相应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