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世界旅行社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码:460100693150684
事由:你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已经生效的《海南省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琼地税一稽处〔2015〕20号)及《海南省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琼地税一稽罚〔2016〕4号)应纳税款15,399,180.26元、滞纳金2,888,738.02元、罚款7,596,095.75元,共计25,884,014.03元。经催告后你公司仍未缴纳,也不提供相应的纳税担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经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局长批准,决定从你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新华支行的存款帐户余额(账号:2201020319200113863)中扣缴罚款(大写):壹仟柒佰壹拾陆元整(¥1716.00)缴入国库。
因你公司不在注册地办公,采取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你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海南省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琼地税一稽强扣〔2016〕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琼地银00060304),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海南省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琼地税一稽强扣〔2016〕2号)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16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