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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
贫困户“先诊疗后付费”
年补最高达15万元
  本报那大10月12日电 (记者易宗平 通讯员黎有科)记者今天从儋州市卫生部门获悉,最新出台的儋州市贫困户医疗扶贫办法,整合多项举措助力医疗扶贫,尤其对贫困人口实行“先诊疗后付费”的制度。

  据了解,根据儋州市贫困户医疗扶贫办法,贫困人口凭本人身份证、海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和扶贫手册,到各镇卫生院就诊时,一般诊疗费患者个人自付部分给予免除;到市级公立医院就诊时,挂号费和诊查费给予免除。

  在建立贫困家庭医疗补助制度方面,儋州市贫困户医疗扶贫办法规定:贫困人口在2016年至2020年期间发生疾病住院,按照“新农合报销→大病保险报销→民政医疗救助→贫困家庭医疗补助”顺序,由病人向市合管办提交书面申请,符合规定的报财政局通过“一卡通”支付。

  对于贫困家庭医疗补助制度,儋州实行“按比例补助”和“年度封顶”的方式。贫困人口当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经新农合报销或大病保险报销或民政医疗救助后,余下的合规自付费用仍达到2000元以上的,才能获得贫困家庭医疗补助;2000元至1万元(含)的补助60%;1万元至5万元(含)的补助70%;5万元以上补助80%。贫困家庭医疗补助年封顶线为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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