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轮检查对象包括:2016年6月30日前已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2015年度年报信息的企业,按照10%的比例抽取;2016年6月30日前已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2015年度年报信息的房地产业、金融业、旅游业等行业企业,按照30%的比例抽取;2016年6月30日后补报年报的企业,全部作为检查对象。
检查内容为:企业报送并公示的2015年度年报信息、企业处罚信息等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包括年报信息中,企业选择不向社会公示的信息;对抽取的企业,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示即时信息的情况同时进行检查。
儋州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轮检查结束后,如果有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将承担系列后果: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将伴随“终生”;政府部门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受限或禁入;日常经营活动受限,已被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贷款、担保、保险等商事活动参考依据;3年后未移除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列入严重违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管等任职资格相关事项受到限制。 (平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