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省财政厅将尽快下达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会同省生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水务厅等部门提出2016年中央补助资金分配方案上报省政府。此外,在资金下达时将明确要求各市县将资金优先用于保障农村生态保护、环境整治和垃圾污水处理等项目。另一方面,将建立资金绩效考评机制,会同省有关部门加大对资金的跟踪监管,对各市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评,使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与生态保护等项目考评结果相挂钩,实施奖优罚劣,促进各市县切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