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要求,海口的“无违建”创建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分为5个阶段。2016年启动示范点工作,12月31日前示范点均达到“无违建”创建标准;2017年全面启动创建工作;2018年深入推进创建工作,年内主城区全部村(居)达到创建标准,主城区外的镇基本达到创建标准;2019年内,全市全部达到创建标准;2020年巩固提升创建工作,确保长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