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年龄最小的被告人麦某杰仅18岁。2016年7月16日18时许,蒲某某联系被告人麦某杰购买200元毒品,双方约定在三亚市天涯区解放路三亚粮食局对面的某便利店门口交易。同日19时许,双方在约定地点碰面后,蒲某某的朋友杨某某与麦某杰进行毒品交易时被抓获。公安干警当场从杨某某处缴获毒品二小包(净重分别为0.29克和0.61克,均检出氯胺酮成分),从被告人麦某杰身上缴获毒品二包(净重分别为0.65克和0.34克,均检出氯胺酮成分)。
城郊法院根据案件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依法判决被告人麦某杰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据了解, 这是今年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第二次对毒品案件进行集中宣判。毒品案件集中宣判大会,充分体现了审判机关坚决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公开惩罚犯罪、震慑犯罪、有效打击毒品犯罪,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力度和决心。
近年来,城郊法院在禁毒工作中立足审判工作自身特点,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对毒品犯罪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通过对毒品案件快审、快判,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毒品犯罪。截至目前,城郊法院2016年共受理涉及毒品犯罪案件336件,审结309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