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治理乱用远光灯的弊病,需要相关配套措施的不断完善,全面提高违法成本以钳制违法者,如此才能让违法者由“刺眼”到“入心”。同时,整治乱开远光灯的行为,也要求执法、监管方式手段的升级换代。能否将自适应远光灯作为车辆的强制配置属性,避免由于司机一时疏忽造成不必要的危险?能否在重要的路段尝试推广自动查处的智能系统,利用技术手段提高查处率?办法总比困难多,现代技术既然赋予了执法者更多手段,就应该充分利用起来。
道路交通规则是保障人身安全的底线,需要全社会共同遵守。(魏哲哲)
(摘编自11月23日《人民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