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农村危房改造要大力推进建房规划报建制度,重点应放在建房选址、工程设计、地基基础、建筑材料质量、工程结构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上,确保危房改造的选址、设计、施工和验收等过程处于有效的监督管理之下。建立分片管理机制,保障每户改造户都有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