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规定,推荐专家人员范围为:相关高校、科研院所、省示范幼儿园和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中在学前教育领域具有较高学术研究水平和一定知名度,对幼儿园管理情况比较熟悉的专家学者、教研人员、幼儿园教育教学专业人员、幼儿园管理专业人员、卫生保健专业人员以及财务审计专业人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