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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办法
举报毒品犯罪线索最高奖20万元
  本报海口12月9日讯 (记者宗兆宣)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专门出台了《海南省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办法》,明确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功人员,以及在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举报毒品犯罪案件线索奖励标准为:公安、司法机关根据举报线索破获毒品犯罪案件,缴获毒品折合海洛因(下同)5克以下,并抓获犯罪嫌疑人的,给予人民币1000元以下的奖励;缴获毒品10000克以上,并抓获犯罪嫌疑人的,给予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奖励。

  公安、司法机关根据举报线索摧毁毒品加工窝点并现场缴获毒品,抓获犯罪嫌疑人的,给予5万元以下的奖励。公安、司法机关根据举报线索摧毁毒品制造工厂并现场缴获毒品,抓获犯罪嫌疑人的,给予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奖励。公安、司法机关根据举报线索破获毒品犯罪案件缴获枪支的,缴获制式枪支1支奖励1万元;缴获仿制枪支1支奖励5000元。缴获其它危爆物品的,公安、司法机关可视情况进行奖励。公安、司法机关根据举报线索破获的毒品犯罪案件被确立为公安部毒品目标案件的,可以奖励10万元;被确立为海南省公安厅毒品目标案件的,可以奖励5万元。对于举报聚众吸食毒品案件线索的,公安、司法机关根据举报线索一案查获吸毒人员5人以下的,奖励2000元;查获吸毒人员5人以上10人以下的,奖励5000元;查获吸毒人员10人以上20人以下的,奖励8000元;查获吸毒人员20人以上的,奖励1万元。公安、司法机关根据举报线索查获涉嫌容留他人吸毒场所的,奖励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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