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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出台“娱乐场所禁毒工作十条”
娱乐场所禁毒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本报海口12月9日讯 (记者良子 特约记者宋洪涛 通讯员田和新)省公安厅为加强各级公安局党委班子和辖区民警的娱乐场所禁毒管理和涉毒查禁责任,日前正式出台了“娱乐场所禁毒工作十条”。

  据了解,“娱乐场所禁毒工作十条”的主要内容有:对娱乐场所禁毒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属地公安局局长是第一责任人;市、县(区)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在接到线索之日起5日内必须核实查处,需转交市、县(区)公安机关和派出所核实查处的,在接到线索之日起3日内办理转接手续;各级公安机关接到上级转来的核查线索,在接到线索之日起5日内必须核实查处,并在10日内上报查处结果;凡群众举报或上级公安机关要求核实查处的娱乐场所涉毒线索,属地公安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查处不力的、属地公安机关对娱乐场所禁毒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对属地娱乐场所涉毒问题失察,情况不明、打击不力,被上级公安机关暗访发现、查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对娱乐场所以外的涉毒窝点、暗场没有及时查处的,被上级公安机关查获或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上级公安机关可以建议对属地公安局长、派出所所长、责任民警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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