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开发建设位于文昌市清澜开发区惠民路“蓝湖海韵”项目,鉴于项目一、二期已建工程(含园林工程)基本完工,所涉及的工程款将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尾款,特此,本公司告知如下:
凡是为本公司“蓝湖海韵”项目工程承包方施工的工人或向本公司“蓝湖海韵”项目工程承包方提供材料的供应商,如存在工程承包方拖欠人工费、材料费的事实,请在2017年1月20日之前,持欠款证明到本公司确认备案,以便本公司与工程承包方协调付款事宜,敦促工程承包方支付所拖欠的人工费或材料款。
特此告知
文昌恒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