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晚19时30分许,犯罪嫌疑人吴某福在海口市琼山区凤翔东路某饭店和几个朋友吃饭。晚上20时45分,吴某福从饭店开车准备回家。21时10分,吴某福开到琼山区中山南路路段时,被正在执勤的交警拦下检查。吴某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02mg/100ml,于是执勤民警将其带到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经海南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对吴某福的血液进行鉴定,证实其血样中有酒精含量,浓度为93mg/100ml,认定吴某福的行为已构成醉酒驾驶机动车。
1月1日晚,从某酒吧开车出来的林某群,在经过龙华区金垦路一酒店门前路段时,追尾撞上一辆面包车。交警到达现场发现林某群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便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80mg/100ml。经海南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对林某群的血液进行鉴定,证实其血样中有酒精含量,浓度为147mg/100ml,认定林某群的行为已构成醉酒驾驶机动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