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30日,深圳举行《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启动仪式,条例将深圳医改的很多做法以法律的形式加以固化,并提出一系列创新举措,为深圳医改挺进“深水区”提供法律保障和支持。比如规定医疗机构和医师实行累积计分制度、加入市医师协会开展行业自律,要求医疗机构向患者公开全部病历,将医疗机构明确为“公共场所”,对公立医疗机构和社会办医疗机构承担的基本医疗均给予适当的政府补助,为深圳医改挺进“深水区”提供法律保障和支持。《条例》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华社记者 毛思倩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