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颜碧透在担任乐东黎族自治县发改局局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他人购物卡。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乐东县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颜碧透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