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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1月12日 星期四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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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图说
网购退货有“办法”
  据报道,日前工商总局印发《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办法》自2017年3月15日起施行,明确了不适用退货的商品范围和商品完好标准以及相关退货程序,并对网络商品销售者违反办法规定,作出了明确的处罚细则。

  由于网上电商竞争激烈,不少网商在退货方面其实比实体商户要痛快许多。但是也有一些无良商家利用异地交易、两不见面的空子,销售假冒伪劣或是有严重瑕疵的商品,再来个拒绝退货,让消费者钱货两空。该办法的出台,对网购无理由退货进行了规范,进一步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同时又明确了不适用退货的情形,商家权益也能受到保护。 

  网上购物逛万家,

  心中最怕伪劣假;

  七日退货多叫好,

  顾客维权有办法。

  (文/袁锋 图/朱慧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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