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部下发的落实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通知,我省正在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要求所有注册房地产中介机构都要进行备案注册。
省住建厅提醒,未备案的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须抓紧时间积极到业务开展所在地的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进行备案,政府将陆续公布已备案的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名单。
对未备案的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政府将按规定暂停其商品房销售网上签约资格。同时,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委托未备案的中介机构代理商品房销售,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未备案的中介机构代理销售的商品房,也将按规定暂停其网上签约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