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每个“扶贫励志班”需容纳约30名学生并随班配备一名专职辅导员,每班每周需围绕励志文化教育、美德教育、典型人物事迹分享等多项内容,进行不少于2课时的第二课堂教育活动。原行政班建制不变,学生的日常学习和管理仍由所在行政班班主任负责。此外,通知还要求,各中职学校配合家长对“扶贫励志班”学生制定“一生一案”培养方案,组织参与公益志愿服务活动,以及优先对年满16周岁的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等。
省教育厅要求,各中职学校要高度重视“扶贫励志班”开班和管理工作,选配优秀教师担任“扶贫励志班”辅导员并建立奖励激励机制,同时积极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完善管理制度,于3月10日前将工作落实情况报至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针对这项工作开展督查检查,并将其纳入中职学校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