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3月9日讯 (记者叶媛媛)记者从海口市生态环保局获悉,由于存在水污染防治设施未通过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今日,海口市生态环保局分别对海南海华混凝土有限公司、海南晋业混凝土有限公司、海南荣辉投资有限公司3家混凝土搅拌企业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分别处以5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据悉,这是海口今年以来最严厉的环境污染处罚。 海口市生态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环境安全是保障海口良好生态环境的根本,海口对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从不手软。下一步,海口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通过加强工业企业监管,加大监察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把环保法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