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办法》要求,长征镇采取分值量化方式,按季度和年度考核评分细则对各村党支部在脱贫攻坚中发挥作用情况进行考评,对每季度排名前三名的村庄给予奖励,对一年中连续三次排名倒数两名的村庄帮扶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同时,为进一步压实责任,长征镇党委、政府分别与村两委、村小组干部签订增收责任状,村委会和贫困户签订增收致富承诺书。
此外,《管理办法》还明确了要通过专业培训、技术指导、政策扶持等举措,鼓励村民抱团发展,激励贫困户积极组建专业合作社,并对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人均纯收入达5000元以上、巩固提升户实现家庭人均纯收入达8000元以上的村民给予表彰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