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残联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省针对自闭症儿童的康复训练有两种救助方式。其中,第一种是由中央财政、省财政和市县财政联合提供资金,按一定指标,对全省范围内在定点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的脑瘫、孤独症和智力残疾儿童(简称为“三类儿童”)给予资助。有康复需求,身体状况稳定,家庭成员配合的“三类儿童”可申请资助,其中自闭症儿童年龄需在3至6周岁,城乡低保家庭的“三类儿童”可优先得到资助。
申请时,满足条件的“三类儿童”家庭可携带患儿的疾病诊断证明、家庭户口本复印件、患儿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到所在市县的残联,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填写救助申请书和相关审批表。所有材料经所在市县残联审批后,报省残联审核备案。申请成功后,救助资金不直接拨给患儿家庭,而是由各市县残联将受助患儿安排至定点康复机构免费接受系统训练,确保受助贫困儿童在定点康复机构训练时间不少于10个月。
第二种方式是省残联对在民办康复机构训练满10个月,且自闭症孩子的年龄在14周岁以下的自闭症家庭,予以1万元的补助。此前,自闭症患儿家庭可直接携带相关证明向省残联进行申请,从今年开始,由自闭症患儿家庭向所在市县的残联进行申请,市县残联审批后,报省残联审核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