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省委、省政府2017年为民办实事事项》,提高全省特困对象救助供养标准是其中一项。随后,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落实省委、省政府2017年为民办实事事项提高全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要求各市县高度重视特困救助供养对象提标工作。
通知明确,从2017年1月份起,我省特困救助供养标准由当前的集中供养每人每月45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月350元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所需资金从特困救助供养专项资金中列支,并确保在4月底前完成提标资金补发工作。据统计,截至2017年4月底,全省所有市县均已按照新的特困救助供养标准发放供养金,累计发放特困供养金744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