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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标准提至每人每月600元
  本报海口5月3日讯 (记者原中倩 通讯员夏志军)记者今天从省民政厅获悉,被列入2017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事项之一的提高全省特困对象救助供养标准的提标工作已在4月底全部完成。从今年1月起,我省特困救助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此举使全省3.1万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受益,也标志着我省特困救助供养标准首次实现区域性统筹和城乡一体化。

  今年年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省委、省政府2017年为民办实事事项》,提高全省特困对象救助供养标准是其中一项。随后,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落实省委、省政府2017年为民办实事事项提高全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要求各市县高度重视特困救助供养对象提标工作。

  通知明确,从2017年1月份起,我省特困救助供养标准由当前的集中供养每人每月45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月350元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所需资金从特困救助供养专项资金中列支,并确保在4月底前完成提标资金补发工作。据统计,截至2017年4月底,全省所有市县均已按照新的特困救助供养标准发放供养金,累计发放特困供养金74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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