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之汉,男,汉族,海南文昌人,1941年5月参加革命工作,1942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琼崖纵队抗日独立总队战士、班长、排政务员、政治指导员。海南解放后,历任海口市公安部队指导员、公安分局股长,海口市委组织部科长,海口市人事局副局长,海口市财政税务局局长,海口市财经委副主任,海口市工业站站长,海口市第一工业战线革委会副主任,海口市粮食局局长,海口市财办副主任,海口市副市长,海口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991年1月离休,享受地(局)级待遇。
符之汉同志遗体告别仪式定于2017年5月19日9时30分在海口市殡仪馆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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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南省委老干部局
2017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