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发布的《公报》显示,我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继续保持优良。去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9.4%,优良天数比例高于全国平均水平(78.8%)20.6个百分点,且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中排名第一。
《公报》还对各市县生态环境质量进行评价,指出全省18个市县(不含三沙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指数介于61.56~88.03之间,琼中、五指山、白沙、保亭、万宁、乐东、昌江等7个市县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等级为“优”,县域植被覆盖度高,生物多样性丰富,生态系统稳定,其余11个市县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等级为“良”,县域植被覆盖度较高,生物多样性较丰富。
据了解,环保部门将继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去年全年环保部门受理环境投诉1863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687宗,罚款2369万元;今年第一季度对环境违法案件的罚款已达到1324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