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成立以来,上合组织弘扬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积极倡导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为促进地区稳定和繁荣作出重要贡献。
■ 2001年6月15日 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六国元首签署《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上海合作组织正式成立。
■ 2002年6月7日 六国元首在俄罗斯圣彼得堡签署《上海合作组织宪章》,标志着该组织从国际法意义上得以真正建立。
■ 2004年1月 作为上合组织的常设行政机构,设在北京的秘书处正式启动。
■ 2006年5月22日 上合组织论坛在莫斯科成立。
■ 2006年6月15日 六国元首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五周年宣言》等重要文件,为上合组织的发展确定了方向和任务。
■ 2010年6月11日 上合组织成员国领导人批准了《上海合作组织接收新成员条例》和《上海合作组织程序规则》等重要文件,标志着组织机制建设全面走向成熟。
■ 2011年6月15日 第十一次峰会在哈首都阿斯塔纳举行。成员国元首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十周年阿斯塔纳宣言》,对上合组织未来10年的发展方向作出战略规划。
■ 2012年6月7日 第十二次峰会在北京举行,同意接收阿富汗为上合组织观察员国、土耳其为上合组织对话伙伴国。
■ 2013年9月13日 第十三次峰会在吉首都比什凯克举行,批准《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实施纲要》。
■ 2014年9月 元首理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塔首都杜尚别举行,批准了包括扩员法律文件在内的一系列文件。
■ 2015年7月 元首理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俄罗斯乌法举行,批准《上海合作组织至2025年发展战略》,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边防合作协定》等在内的一系列重要文件。
■ 2016年6月 在乌首都塔什干举行的第十六次元首理事会会议上,六国元首发表了《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十五周年塔什干宣言》,批准了《〈上海合作组织至2025年发展战略〉2016-2020年落实行动计划》。
(据新华社阿斯塔纳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