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加强村委会换届选举指导监督
四项举措
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村委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引导农民群众坚决抵制并将“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排除在候选人之外,真正把办事公道、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热心为村民服务的人选进村委会。
对黑恶势力通过冲击会场、恐吓选民、拉票贿选等方式操纵、干扰、妨害、破坏选举,假借选举活动从事刑事犯罪活动的,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坚决予以打击。
对村委会班子成员中有涉黑涉恶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启动相应程序,及时终止其职务,坚决予以清理。
二 加强村委会规范化建设
继续指导各地健全村委会组织体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治安保卫等下属委员会在维护农民权益、构建农村秩序、保持农村和谐稳定中充分发挥中坚力量的作用。
进一步深入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引导群众依法表达意见,鼓励村民坚决同“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欺压百姓、横行乡里的行为做斗争。
指导各地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社会规范的积极作用,大力培育乡风文明,不断提高村级组织法治化建设水平,坚决扫除“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
三 加强村财产管理
指导各地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和监督权限,规范监督内容和工作程序,健全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村务监督机制。
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重点加强对房屋拆迁、土地征收、村集体资源和资产开发、国家惠农工程项目以及村级组织选举与村务财务管理等的监督,防止“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干预、操纵村级事务,侵犯村民权益。
四 创新农村社区治理机制
贯彻落实意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建立惩恶扬善长效机制,破解城乡社区治理难题”的基本原则和“防范打击黑恶势力扰乱基层治理”的工作要求,构建多方参与、开放包容的农村社区治理机制。
健全“第一书记”、乡镇派驻人员、大学生“村官”参与机制,拓宽农村“五老”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乡贤人士等优秀人才参与渠道,引导农村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管理,凝聚农村社区治理“正能量”。
建立健全社区道德评议机制,发展社区邻里互助和志愿服务,创新农村社区教育内容和形式,推动形成健康向上的农村社区文化和公共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