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指出,要进一步调整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目录
对能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质量安全的输水管、泵等19类产品取消事前生产许可
对与大众消费密切相关、直接涉及人体健康安全的电热毯、摩托车乘员头盔等3类产品,实行强制性认证,不再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
经上述调整后,继续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减至38类
同时,对仍需实施生产许可,且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有效的饲料粉碎机械、钢丝绳等8类产品,将许可权限下放给地方质检部门
目录调整后取消、转认证、下放幅度达50%
有利于持续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直接为企业松绑、降低企业的时间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