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 南国都市报 | 南海网 | 南岛晚报 | 证券导报 | 法制时报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2017年07月04日 星期二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05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省交警总队辟谣
“7月起替人销分者吊销驾照”是假消息
  求真 澄清谬误 明辨是非

  本报海口7月3日讯 (记者良子 特约记者周平虎)最近有一条微信在朋友圈疯传,内容是“7月1日起,替人销分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考。”对此,省交警总队表示所谓“新规”并不属实。

  这条朋友圈写道:“1、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或记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的,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2、第一次处罚后发现再犯的,以及组织、介绍他人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记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的,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到5000元罚款,同时,还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且在5年内不得重考……”

  省交警总队新闻发言人周平虎表示:“信息中的内容根本子虚乌有,是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为了博取转发量和关注度发布此类信息。”

  据介绍,机动车驾驶证“买分卖分”行为属于治安违法行为中的“提供虚假证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提供虚假证言,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周平虎表示:如果有新的交通法规出台,海南交警的官方微信、微博会进行及时发布,希望市民注意甄别,不信谣不传谣。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海南新闻时政
   第003版:海南新闻
   第004版:海南新闻综合
   第005版:海南新闻民生/社会
   第006版:深读经济观察
   第007版:潮起西岸
   第008版:评论
   第009版:世界新闻
   第010版:中国/世界新闻综合
   第011版:中国新闻时政
   第012版:世界新闻综合
   第013版:体育新闻综合
   第014版:文娱新闻综合
   第015版:教育周刊
   第016版:教育周刊
海口颁发首批网约车经营许可证
海口美兰区法院 物业巡回法庭揭牌
三亚警方破获 两起校园抢劫案件
“7月起替人销分者吊销驾照”是假消息
海口明日起开展 燃气行业联合安全检查
三亚6月查扣违法电动车4362辆
三亚12345 外语专席“升温”
“民族通”App发布
国有产权(资产)公开挂牌招租公告
国有产权(资产)再次公开挂牌转让公告
特别声明
律师声明
斥巨资来海口重金征集老酒了
《股东会决议》公告
特别告知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