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食药检研究院副院长赵维良认为,随着近年来更多有药用价值的植物被发现,对植物进行药学价值区分和鉴定就显得尤为重要。为了给众多的药用植物定标、认证,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提出“法定药用植物”的概念,把所有国家药品(药材)标准、地方中药材(民族药)标准和炮制规范收载的中药材(民族药)和饮片的植物基源定义为法定药用植物,划定了植物和法定药用植物之间的界限。
《中国法定药用植物》整理归纳出法定药用植物共有2965种,基本囊括了近代至2016年我国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收载的中药材。标准划定之后,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及标准有效期内,法定药用植物采集加工成药材,经炮制加工成中药饮片均可供正规药用。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中医科学院首席研究员黄璐琦表示,浙江省食药检研究院对药用植物的此番定标,对中医药学和植物学临床、科研、生产、使用都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同时也对中医药的规范化使用提供了学科和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