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7月28日上午,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龙华大队正在龙昆南路与海德路交叉口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整治行动。
当天8时25分许,执勤民警发现有两辆电动自行车违法占用机动车道行驶,且闯红灯通过路口。民警将两车拦停后,驾驶人拒绝配合执法。在劝导过程中,其中一名当事人王某某(男,海南屯昌人,24岁)情绪激动,将拟被依法查扣的两辆电动自行车踢倒并踩踏。民警见状立即上前劝阻。此时,另一名当事人吴某某(男,海南屯昌人,25岁)突然冲上去,将另一名执勤民警踢倒,并当场挥拳殴打民警。现场执勤队员合力将两人控制。
最终,吴某某因阻碍执法、袭击警务人员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王某某因阻碍执法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
海口警方表示,希望广大市民群众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切勿为图一时方便而违反交通法规,更不能暴力抗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