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 南国都市报 | 南海网 | 南岛晚报 | 证券导报 | 法制时报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2017年08月01日 星期二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01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农民变股东 农房变客房
我省出台指导意见大力推动“共享农庄”建设
  本报海口7月31日讯 (记者宗兆宣)近日,省政府印发《关于以发展共享农庄为抓手建设美丽乡村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大力推动发展“共享农庄”,使农民转变成为股民、农房转变成为客房、农产品现货转变成为期货、消费者转变成为投资者,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增美。

  《指导意见》提出,政府重点负责政策引导和规划引领,营造有利于“共享农庄”发展的外部环境;企业、村集体组织、农民合作社及其他市场主体要充分发挥在产业发展和实体运营中的作用;农民通过合作化、组织化等方式,实现在“共享农庄”发展中的收益分配、就近就业。我省发展以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充分涵盖农民利益的经济组织形式为主要载体,以各类资本组成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为建设运营主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以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为支撑,以农业和民宿共享为主要特征的“共享农庄”。可通过整村综合开发、村庄农房改造升级开发、基地开发三种模式开发建设“共享农庄”。因地制宜建设产品订制型、休闲养生型、投资回报型、扶贫济困型、文化创意型“共享农庄”。

  《指导意见》要求,省级层面成立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发展“共享农庄”的统筹协调、督查督办。各市县政府要比照省设立相应领导小组,按照本意见精神尽快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制定扶持政策,鼓励引导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等参与。省直相关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精神出台具体政策、措施。

  (相关报道见A05版)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海南新闻时政
   第003版:纪念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暨琼崖纵队成立90周年特别报道
   第004版:海南新闻综合
   第005版:海南新闻综合
   第006版:潮起西岸
   第007版:琼中实践
   第008版:深读科技观察
   第009版:纪念建军90周年海南双拥成果巡礼
   第010版:纪念建军90周年海南双拥成果巡礼
   第011版:纪念建军90周年海南双拥成果巡礼
   第012版:海南新闻综合
   第013版:中国新闻
   第014版:中国新闻时政
   第015版:中国/世界新闻综合
   第016版:海南新闻社会/民生
   第017版:体育新闻综合
   第018版:文娱新闻综合
   第019版:教育周刊
   第020版:教育周刊
热烈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
进一步提升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国际化水平 确保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我省出台指导意见大力推动“共享农庄”建设
提高政治站位 将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国务院安委会第一巡查组向我省反馈安全生产工作巡查意见
11家施工单位被列入水务建设市场黑名单
铭记伟业 砥砺前行
《将改革进行到底》第六集今晚旅游卫视重播
导读
读懂海南 看我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