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 南国都市报 | 南海网 | 南岛晚报 | 证券导报 | 法制时报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2017年08月03日 星期四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10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送达《闲置土地处置听证权利告知书》的公告
  海南金驹矿产公司(海南金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1998年10月22日取得的海国用(98)第111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位于琼海市泮水乡石砪湖,面积为56060平方米(84.1亩),用途为岩石制品厂,属于闲置土地。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与《海南省闲置土地认定和处置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机关将采取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处置该宗土地。 

  如有异议,请你公司在接到该告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申辩及听证申请,本机关将依法组织听证。逾期未提交申辩及听证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

  琼海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8月3日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海南新闻时政
   第003版:海南新闻经济
   第004版:图视
   第005版:海南新闻综合
   第006版:纪念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暨琼崖纵队成立90周年特别报道
   第007版:专题
   第008版:评论
   第009版:中国新闻
   第010版:中国新闻综合
   第011版:中国新闻外事
   第012版:世界新闻人物
   第013版:世界新闻社会
   第014版:体育新闻综合
   第015版:旅游周刊
   第016版:健康周刊
把握历史方位 开启新的征程
“天空之眼”瞰呼和浩特
天舟一号成功释放立方星
张化为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党的奋斗目标
横跨黄河玻璃桥 惊艳亮相沙坡头
海南南方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转让公告
联合拍卖公告
公告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乐东县尖峰镇凤田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关于送达《闲置土地处置听证权利告知书》的公告
关于送达《闲置土地认定书》(闲置认字〔2017〕10号)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