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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启动景观亮化一期二阶段工程
重点拓展国兴大道、龙昆路、海甸溪北岸等区域,计划10月完工
  本报海口8月2日讯 (记者计思佳 见习记者梁君穷)今天上午,记者从海口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上了解到,海口景观亮化一期(二阶段)工程近日已启动,将重点拓展城市商务轴景观带(国兴大道)、城市迎宾轴景观带(龙昆路)、滨江景观带(海甸溪北岸),计划今年10月完工。

  据了解,未来3年海口将按“两轴、两带、八区、多节点”进行景观照明设计。其中,“两轴”即城市商务发展轴(国兴大道)、城市迎宾轴(龙昆路),“两带”即滨海景观带(滨海大道)、滨江景观带(海甸溪、南渡江),“八区”即国贸商业区、海秀商业区、琼山文化区、龙华商业区、骑楼文化区、三园区、长流新城、海口湾,“多节点”即地标节点、门户节点、商业节点、旅游节点和公园节点等。

  2016年12月9日,海口采用PPP模式正式启动景观亮化工程项目一期(一阶段)建设,范围主要为海口湾片区,具体涉及235栋建筑楼宇、滨海大道(滨海立交至丘海大道)沿线绿化带、世纪公园海岸线和万绿园海岸线。截至目前,项目一期(一阶段)核心组团已整体完工,亮化效果初步呈现。

  目前,项目一期(二阶段)建设以及项目二期建设前期工作已正式启动。项目二期将进一步提升滨海景观带的亮化效果,并满足打造市民游客海上夜游航线的需要,拟将西海岸及秀英港等区域纳入二期项目包,并通过PPP模式推进实施。

  海口还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城市景观照明工程实施效果。目前,海口已编制《海口市景观照明专项规划》,规划范围约230平方公里,将其作为海口“十三五”期间景观照明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同时,海口已起草《关于加快实施景观亮化工程的意见》和《海口市景观照明管理办法》,将之作为各商业楼宇、住宅小区合理分担城市景观亮化工程建设管理费用、深度参与城市景观亮化工程建设管理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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