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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11日 星期五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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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变卖公告
(2015)琼执字第5-3号
  本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姚辉与被执行人海南创新书店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将于2017年8月23日10时至2017年8月2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98/08)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被执行人海南创新书店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海口市海秀路16号明珠广场五楼房产证号分别为海房字第HK124720、HK127220、HK127222、HK127223、HK127224号的房产及相应土地使用权,房屋总面积2570.95m2。起拍价:44,275,398.00元,评估价69,180,309.00元,保证金:5,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二、变卖期限: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截止日期为2017年10月5日)。三、变卖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8月24日,以网络司法变卖形式进行变卖,变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采取上述变卖方式未成交的,在剩余变卖期内由本院按先到者得的方式以保留价进行变卖。以变卖保证金先汇到本院账户作为认定标准(户名: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省府支行,账号:1010919890000002)。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等均由受买人承担。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2017年8月20日前与本院联系。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上述日期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证明,资格经本院确定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拍卖标的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与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联系人:杨法官   联系电话:0898-66969670

  特此公告。

  二○一七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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