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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每年将投入超千万元扶持家庭服务业
龙头连锁企业每年可获30万至50万元奖励
  本报海口8月10日讯 (记者计思佳 郭萃 见习记者梁君穷)记者今天从海口市政府了解到,海口原则上审议通过了《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家庭服务业发展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根据《规定》,海口每年将投入约1020万元扶持家庭服务业做大做强,龙头连锁家庭服务企业每年可获30万至50万元奖励。

  《规定》明确,公司管理人员10人以上,在海口拥有连锁门店5个以上,年安置能力达200人以上,年营业额300万元以上,与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签订一年及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按月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达20人以上的,每年给予30万元奖励,奖励不超过3年;公司管理人员20人以上,在海口拥有连锁门店10个以上,年安置能力达300人以上,年营业额400万元以上,与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签订一年及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按月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达30人以上,每年给予50万元奖励,奖励不超过3年。

  根据《规定》,海口对家庭服务企业提供创业就业奖励。家庭服务企业招收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每人每年5200元的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海口家庭服务企业可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扶持,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期限最高不超过3年。

  为鼓励家庭服务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海口对成立1年以上,有专门的培训师资、场地、培训教室,自主开展培训,帮助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安排就业人数达到50人以上的家庭服务企业,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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