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刘某系该宗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告,龙华区法院龙泉法庭根据原告提供的刘某手机号码,经联系得知刘某家住黑龙江省,刘某表示其急切地想知道原告的起诉内容,如果邮寄送达的话耗时过长。考虑到刘某的情况,龙泉法庭根据最高院的新规定,决定采用微信送达。
在征得刘某的同意后,书记员通过搜索其手机号立即添加刘某为微信好友,向刘某发送了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送达地址确认书等材料原件的照片。被告刘某在收到以上文件后确认已送达,书记员记录了收发手机号码、微信号、发送时间、送达诉讼文书名称,并将短信、微信等送达内容拍摄照片,存卷备查。当事人及时收到文书后,对法院灵活办案连连称赞。
龙华区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微信软件具有强大的功能和庞大的使用人群,法院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利用新技术、借助新载体、拓展新功能等,契合司法为民便民理念。在今后的工作当中,微信送达将会越来越多地得到运用,使整个诉讼顺利通畅、便民快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