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育部5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吕玉刚强调,对于没有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送适龄儿童到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家长,按照相关规定,将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其保证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