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办证需要,我司曾多次通知尚未提供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资料的业主,尽快提供资料到我公司营销中心。截止至今仍有部分业主未来办理,为此我司再最后一次通知各位业主,请自本通知之日起30日内提供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资料到海南中华坊营销中心(0898-60860666)。
请业主提供如下资料:(1) 房屋契税完税证明;(2)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交存通知单;(3)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产权人未满18周岁,需提供公证后的监护人身份证明、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
在此,我司郑重提醒,如各位业主未能如约前来提供不动产证书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费用由您自行承担,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特此通知!
海南金源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