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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11日 星期三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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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虚假网络信息
屯昌两男子被拘留罚款
  本报屯城10月10日电(记者邓钰 通讯员邓积钊)记者今日从屯昌县公安局获悉,近日屯昌县男子许某胜和林某浩因分别在微信朋友圈内发布“有枪支的枫木镇故意伤害致死案件现场小视频”和“李某女士5岁女儿在南吕小学附近被人拐走”的虚假网络信息,被屯昌县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500元。

  据悉,2017年10月2日21时许,屯昌县枫木镇发生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件(以下简称“枫木镇10·2案件”),屯昌县公安局在案发后5小时将陈某汉和陈某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查明此案为非涉枪案件。然而,在22时许,许某胜在微信群中看到了朋友转发的枫木镇10·2案件现场小视频。为博关注,许某胜将3段不知出处的小视频整合在一起,其中两段小视频显示有一把火药枪,一段为白天一人满身是血躺在地面上,谎称此为枫木镇10·2案件现场视频,并于22时42分将整合后的视频发至2个微信群,使部分网民误认为该案件为恶性涉枪案件。

  据了解,10月6日21时许,一条大意为“5岁的女孩今天上午在南吕小学附近被人拐走。家人寻子,重谢3万元”信息在微信朋友圈内迅速传播,引起了广大网民的关注和转发,给当地居民造成了一定的恐慌和不良影响。

  经警方核实此为虚假信息,系南吕镇大罗村村民林某浩所为。

  目前,屯昌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许某胜、林某浩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5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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