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和《海南省加快积压房地产产权确认工作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已将海南华山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持有的市国规【1989】698号用地批文项下分摊的163.7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确权给邢益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和《土地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决定注销市国规《1989》698号用地批文项下分摊的163.7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登记。
特此公告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