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药监总局当天发布的通告,吉林、江苏、安徽、广东、海南、四川等省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检查发现“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65人。
据了解,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将上述“挂证”人员相关信息录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奖惩记录”栏,由所在省执业药师注册机构依照相关规定收缴其注册证,并注销注册、对外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