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机关海府大院规划改造项目是改善海府大院广大住户居住环境的重大民生工程,是海南省委省政府关心干部职工,重视干部职工住房问题的一项具体措施和实际行动。按照工作计划,海南省机关海府大院规划改造项目已进入拆迁调查阶段。拆迁调查工作是制定《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主要依据,是维护被拆迁房屋产权人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是确保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公平、公开、公正的基本要求。为详尽调查登记各被拆迁房屋现状及产权人的安置需求,加快推进海府大院规划改造工作,恳请各被拆迁房屋产权人积极配合拆迁调查工作。现将有关拆迁调查工作事项通告如下:一、拆迁调查范围。海南省机关海府大院规划改造项目拆迁安置工程四至范围为:东临琼苑北路,西临和平南路,南临海府路,北临文联路区域内(具体按本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图为准)。二、拆迁调查事项。本项目红线规划范围内涉及到产权人的建(构)筑物面积、结构、建筑年限、公摊面积、地上/地下管线、安置房回购需求(内容包括:户型、面积、结构)、被拆迁房屋价值评估等与大院规划改造相关的数据资料。三、登记期限和注意事项。在拆迁调查范围内涉及到的建(构)筑物的单位及个人,请在2017年12月5日正式入户调查前,准备好个人身份证件、户籍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件、营业执照等相关的合法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待调查工作组入户调查时收集,以便进行产权核对。地上及地下各种管线涉及单位请于调查之日起(一个月内),将相关资料报送至海南省机关海府大院第一办公楼右侧服务大厅拆迁调查登记处,违者后果自负。提交材料的方式可为:1.调查人员上门调查时提供;2.预约调查人员上门收取;3.户主不在本地的,可委托代理人办理登记手续;4.因故联系不上的,采取证据保全的方式进行调查(其中包括四至户主签名确认:摄影、照像等形式)。四、实施单位。本项目在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组织下由海南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海南隆冠拆迁工程有限公司实施。五、有关注意事项。在拆迁调查期间,项目红线规划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如不配合调查工作,或在未获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进行的一切建筑行为、房屋装修或改变房屋结构、用途的活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六、登记地点:海南省机关海府大院省委第一办公楼右侧服务大厅拆迁调查登记处。通告发布之日起即视为送达,望各住户相互转告,积极配合拆迁调查。
特此通告!
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海南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7日
(联系人:征迁部 联系电话:0898-66978582)
(联系人:叶 明 联系电话:186896023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