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海口市区已在金垦路—东沙路交叉口、金垦路—金地路交叉口、金垦路—金牛路交叉口、滨湖路—三叶路交叉口、世纪大道—碧海大道交叉口、海甸三东路—海达路交叉口、人民大道—海甸四东路交叉口(东西双向)、滨海大道—金滩北路交叉口(南往西方向)等8个路口设立满屏信号灯。
据悉,满屏灯又叫机动车信号灯,就是传统的“红黄绿”样式灯,通过变换不同颜色圆形灯,来传递红灯停、绿灯行、黄灯警示等信息。当满屏灯为绿灯时,允许直行车辆和转弯车辆(左转、右转)通行,但转弯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和行人及非机动车通行,左转车辆可以提前进入路口等待,在避让对向直行车辆和行人的基础上穿插空当通过。当满屏灯为红灯时,禁止直行车辆和左转车辆通行,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和行人及非机动车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但如果已设立“禁止右转”的辅助标志,则不能右转。
海口交警表示,实行满屏灯控制能减少信号相序和信号相位周期,也就是各个方向在路口等待的时间变少了,进而提高路口通行率。最大限度优化道路资源配置,尤其在平峰期的时候,左转车辆不多的情况下,提高道路通行能力。还能给予右转车辆最充分的通行权,让右转车辆在避让被放行的直行车辆和行人及非机动车的情况下,可以不受红灯限制,在满足安全条件下通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