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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拆违提前完成三年攻坚总目标
已拆违32.78万平方米,超过原目标40.5个百分点
  ■ 本报记者 易宗平 通讯员 王家隆

  宽阔的街道上,车辆畅通无阻;拆除了违建的人行道上,人们愉快地来回行进。今天,儋州市那大镇振兴南路杂货店老板薛二丹一边招呼着进店购物的顾客,一边乐呵呵地告诉记者:“我们把门前的铁棚子拆除后,生意很快变好了!”

  薛二丹透露,以前她们家门口的人行道上搭建起铁棚子,目的是为了摆放货品、停放电动车等。像这样的铁棚子,曾经在这条街道上有近200个,导致人行道堵塞,使得街道上人车混行,振兴南路越来越拥挤,但杂货店的顾客却不见增多。

  今年5月中旬,儋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送达拆除铁棚子等违建通知书时,薛二丹与丈夫符仁谟一开始都不理解。

  “铁棚子拆了,路就宽了。这样你们自己不仅住得更舒适,车流量、人流量也会增多,你家的生意就会好起来。”儋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和社区负责人这样劝说符仁馍夫妻。

  夫妻俩一合计,觉得“拆棚子增财源”的说法有道理,于是主动拆掉了自家门前占用人行道20多平方米的铁棚子,还路于市民。

  在符仁馍夫妻的带动下,在儋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队劝说下,振兴南路130家市民自行拆除了家门前私自搭建的铁棚子。

  不仅仅从语言上劝导,儋州还实行利益导向机制。儋州市政府汇总数据表明:按照“定点、定时、定标”原则,该市初步选址拟定了100个位置设置便民亭,并分别对振兴南路、新生街、红旗街、东门街、兴隆路、发祥路以及文化广场周边等7条街道,新规划小车停车位512个、摩托车位4576个,让市民出行更畅通。

  “在疏导同时,对拒不拆除违建的业主,按程序下发自行拆除通知、行政处罚通知、强制拆除催告、强制拆除决定书,在市公证处到场公证和全程录像前提下,予以强制拆除,并做好拆违后的巡逻、维护、巩固工作。”儋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符明星说。

  符明星介绍,从2015年6月启动三年拆违攻坚大会战以来,儋州市已拆违32.78万平方米,比原目标净增9.45万平方米,超过原计划40.5个百分点。(本报那大12月20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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