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是临高县脱贫攻坚的关键之年。该县坚持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扶贫专项督查,建立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专项台账,做到快查快结,同时通过主题党日活动、集中培训等形式,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防腐意识。对于在扶贫领域履职不力、主体责任缺失等轻微违纪行为,纪检监察机关及时提醒教育,先后对12人进行诫勉谈话。
据悉,该县波莲镇带昆村因识贫不准“错评”11户贫困户,造成国家经济损失32.15万元。临高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3人,给予波莲镇党委委员和副镇长2人党内警告处分,并对镇委书记、镇长进行诫勉谈话。